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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性同意年龄”过低

2021.01.09 | 默不许 | 759次围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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镝数聚发布了一项“全球性同意年龄统计数据”。

其中韩国、日本等六个国的性同意年龄为13岁,中国等32国为14岁。25个国家规定性同意年龄是15岁。规定性同意年龄为16岁的国家最多,有美国、澳大利亚等共计74个国家。其中美国属于联邦制,有的州规定性同意年龄甚至是18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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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谓性同意年龄,是指未成年人同意与他人进行性行为的最低合法年龄。比如我们国家的性同意年龄为14岁,如果与未满14岁的女孩发生性行为,不论女方是否自愿,都属于犯罪行为,以强奸罪论处。

有意思的是,我们是最羞于和孩子讨论“性和性教育”的国家之一。

如果生理卫生课程算是性教育的话,这些刚上初中的孩子年龄大概在十二岁左右吧,他们能听懂多少,有没有真正的性的自我保护意识,能不能分辨爱情和生理本能呢?

对于性的话题,不仅孩子是羞答答的,我们成年女性何尝不是遮遮掩掩鲜少提及?

性羞耻感,从古至今始终是禁锢女性身心自由的枷锁。

这要先从女性缠足说起。

陶宗仪《辍耕录·缠足》:“《道山新闻》云: ‘李后主宫嫔窅娘,纤丽善舞。后主作金莲高六尺,饰以宝物细带缨络,莲中作品色瑞莲。令窅娘以帛缠脚,令纤小屈上作新月状,素袜舞莲中,回旋有凌云之态。唐缟诗曰: “莲中花更好,云里月长新。”因窅娘作也。由是人皆效之,以纤弓为妙。’以此知扎脚自五代以来方为之,如熙宁、元丰以前,人犹为者少,近年则人人相效,以不为者为耻也。”

百度

据此可知,女性裹脚自五代就有,到宋神宗时期还比较少,及至南唐李煜则人人效仿以不裹脚为耻了。

到了宋,连苏轼也作词《菩萨蛮•咏足》赞美女人的金莲小脚,“……偷穿宫样稳,并立双趺困。纤妙说应难,须从掌上看”。一双纤足竟是难以用语言描述其妙处,须得捧于手掌细细观赏。

你看小脚金莲,归根结底不过是为了迎合封建士大夫极其病态的审美。再者,小脚女人难以远行,足不出户宅居深闺,便只能以自己男人为中心且独属于这个男子,满足了男性独占鳌魁的心理,令女性终身成为他们的性玩物。清朝李渔更加奇葩,他甚至在《闲情偶寄》中总结归纳出很多种男人玩弄女人小脚、使人“销魂千古”的方法。

在封建古代,有一双大脚的女性,不仅要承受社会舆论强加于她的“性羞耻感”,甚至连婚嫁都成为天大的难题。

再聊聊荡妇羞辱的话题。

“荡妇羞辱”,根据维基上的定义,当一个女性的行为与传统的性别期待不符合的时候,她就可能会遭到带有羞辱性质的攻击。荡妇歧视的问题,是一种严重的男女不平等,双重标准。

当一个女性遭到性侵犯,社会舆论往往会责备她穿着暴露,或是怀疑她“其实带有某种个人目的只是未能达成罢了”,甚至因此认为她从此便失去了贞洁。

和裹脚一样,这也属于一种“多数人的暴政”。

有趣且可悲的是,在我国,很多男人一方面有强烈的“荡妇羞辱”意念,另一方面,他们自身却很难克服男性对幼、美和处女的性向往——不是有个笑话么:男人无论到什么年纪,他们永远喜欢年轻、貌美的女性。

但从女性的角度看,在这个具有高度的性羞耻感的国度,却设定了相对低龄的性同意规则,或许这正是我们最可悲之处:毕竟在当今社会,很多规则是由多数男性制定的。

据传2020年,有人大代表提出提高我国性同意年龄为女性16岁,但这条提案最后还是不了了之了,远不像“离婚冷静期一个月”那个提案被飞快地加入《民法典》中。

我想,提高女性性同意年龄,不强加于女性荡妇羞辱感,让孩子们提早接受真正的性教育,成年人可以大大方方地和孩子讨论性知识,乃至于女性能更多地参与尊重女性的制度的制定,以上种种,首先急需解决的问题是男人对封建意识的觉醒和自我革命。

只是中国大部分男人,他们何曾从封建社会中出走过?

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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